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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故事 | “不用客人买单”的背后

发布日期:2021-09-29 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年9月5日 作者:

近日,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来到市区某酒店,对餐饮浪费和违规吃喝问题进行暗访,当月订餐记录本备注栏上一行字引起暗访人员注意:“田科预订,不用客人买单,有人来结账。”暗访人员根据以往工作经验,觉得存在猫腻,迅速拍照固定证据。

所谓的“客人”是谁?“有人来结账”究竟是什么人?预留的电话是不是结账人的号码?会不会是党员干部吃喝让老板来买单?

带着这样的疑问,工作人员进一步作了研判分析,发现订餐人是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田某,而预留的电话号码则是该区某医药公司负责人姜某,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指向越发明显。

该市纪委监委随即将这条疑点问题发往邗江区纪委监委。为确保核查质效,调查人员兵分两路,一路与田某进行谈话,了解当晚聚餐情况;一路前往饭店,调取这顿饭的支付信息。

“那天,局法规科科长朱某邀请我们原来药监系统的几个同事吃饭,因为我现在到了餐饮科工作,经常跟酒店老板打交道,所以朱科长让我帮忙预订饭店,还特地跟我交代这顿饭由姜老板安排。”田某说道。同时,另外一组也传来消息,当晚21点多,老板姜某用其妻子的信用卡支付了这笔餐费。

核查组找到朱某,面对铁一般的事实,朱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行为:“想请老同事聚一聚,自己不想花钱,正好姜某来找我办事,就跟姜某提了提,让他安排一下。”姜某则心知肚明、甘掏腰包。

最终,朱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并退还违规吃喝产生的费用2540元,其他参与聚餐的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。邗江区纪委监委以此案为鉴,在全区专题通报了这起“私人聚餐老板买单”的典型案例,教育警示公职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并建立了邗江区公职人员涉企行为正负面清单,规范干部涉企交往,要求自觉做到“亲”而又“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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